涞水金隅冀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水泥窑协同处置污染土壤及一般固体废物项目
第一次公示
发表时间:2020-12-2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修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环发[2015]162号)、《环境保护公众参与管理办法》(部令 第35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 第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涞水金隅冀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水泥窑协同处置污染土壤及一般固体废物项目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现向公众公告如下信息:
一、项目概况
1.建设项目名称:涞水金隅冀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水泥窑协同处置污染土壤及一般固体废物项目
2.建设项目选址:项目位于涞水县永阳镇丛西村,涞水金隅冀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内
3.建设内容:项目新增污染土壤及一般固废储库一座,利用现有水泥回转窑生产线协同处置污染土壤及一般固体废物10万吨/年。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涞水金隅冀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祁部长
联系方式:13488768363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
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联合泰泽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梁工
联系方式:15030241703
电子邮箱:rctake@163.com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小白楼街曲阜道80号504室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给建设单位,反应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意见提交时应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公众提出的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内容。公众可以依法另行向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反映。
第一次信息公示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2020年12月24日—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发布。